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7-07 | 0 次浏览
2025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共10件,覆盖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离婚、保证保险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民间借贷等常见多发纠纷。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认为这批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示范文本在助力综治中心化解纠纷、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促推立案、审判质效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地法院持续拓展示范文本应用场景,将示范文本与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做实先行调解等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进一步释放示范文本应用效能。
例如,在“王某等车主与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综治中心引导购车补贴系列纠纷当事人应用示范文本,实现批量纠纷一揽子高效化解。调解员通过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起诉状,帮助当事人清晰表达诉求,并通过批量比对双方提交的要素式诉辩状,快速确认无争议事实,精准识别症结,引导调解方向,最终实现50件纠纷集中调解,并推动同类潜在纠纷一揽子高效化解。
再如,“某物业公司与杨某等176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通过示范文本赋能行业调解,助力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化解批量物业纠纷。通过示范文本的应用,促推法院90%以上物业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85%以上案件以物业公司及时整改促推业主自动履行物业费缴纳义务,实现“化解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各地法院通过“线下实体化指引+线上数字化赋能”协同推广示范文本,指导各类诉讼群体做好填写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
在“林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中,听力残疾人林某应用要素式起诉状快速立案、高效调解,实现诉讼“无障碍”。林某来到法院立案窗口申请立案时,因无法口头表达诉求,诉讼服务人员向其提供离婚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林某根据示范文本相关提示,通过勾选、填空顺利完成要素式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准备,立案法官快速提取关键信息,半小时内完成立案。这一案例体现了示范文本在服务特殊群体、保障诉讼权利方面的积极作用。
此外,“某批发市场20家商户与收货方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依托示范文本进行“上门普法+立案指导”,助力批发市场众多商户有效提高依法解决纠纷能力,切实减轻诉累。诉讼服务人员通过上门服务,指导商户填写要素式起诉状,帮助商户当场提交解纷材料,有效提升了商户的诉讼能力和解纷效率。
地方法院将示范文本应用贯穿纠纷化解全流程,充分发挥示范文本赋能作用,通过要素比对,快速确定争议焦点,开展要素式调解、要素式庭审,进一步提升解纷质效。
在“熊某与姚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通过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应用示范文本,助力争议焦点可视化,便于法官庭审中开展针对性调解。示范文本的应用促推该类案件调解成功率从35%提升至54%,平均庭审时长缩短50%,显著提升了审判质效。
再如,“邢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应用示范文本促推实现债务一次性“隔空”清偿。法官通过梳理要素式答辩状,在组织调解前即发现当事人的抗辩漏洞,找到调解突破口,实现当事人高效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这一案例体现了示范文本在贯穿解纷全流程、提升实质解纷效能方面的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二批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不仅展示了示范文本在提升审判质效、便利群众诉讼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为各级法院推广应用示范文本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示范引领。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认为,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是司法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和高效。通过示范文本的应用,可以进一步规范诉讼行为,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也有助于推动法治中国建设。通过示范文本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可以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