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的文件解读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例,旨在集中展现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方面的经验成效,揭示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和风险危害,并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防范意识。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结合相关法律实践,对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进行如下解读:
一、典型案例概述
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四件,其中“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尤为引人关注。该案是一起打着“养老金融”旗号,以提供养老公寓、旅居基地为噱头,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非法集资的养老诈骗案。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未兑付金额高达15.4亿余元,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案件特点与法律适用
- 犯罪手段隐蔽:
- 犯罪分子通过设立裔某集团,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在上海、江苏、安徽、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并招揽业务团队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等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以此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 非法占有目的明确: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通过全面提取、审查电子数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恢复了大量已被删除的电子数据,如裔某集团董事会决议、不能如期兑付通知书、销售总监向业务员告知无法兑付的消息记录等。这些证据表明,犯罪分子在明知公司无兑付能力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
- 法律适用准确:
- 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分子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强了技术辅助证据审查工作,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正确。
三、案件启示与防范建议
- 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 非法集资犯罪往往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社会公众应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不轻信高收益承诺,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 加强监管力度:
- 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同时,还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防止其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 完善法律法规:
- 针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界限和处罚标准,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 加强国际合作:
- 对于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应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开展跨国缉捕等措施,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并追缴赃款赃物。
四、律师建议
作为法律从业者,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建议:
- 投资者:在投资前应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轻信口头承诺和高额回报。同时,应保留好相关投资凭证和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要求,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同时,应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防止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同时,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合力。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非法集资犯罪的动态和趋势,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咨询。同时,也将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行动,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