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破堵点、定规则、明边界,聚焦首批数据保护“司法指南”》文件的解读

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8-29 | 0 次浏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数据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旨在为全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权威指引。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作为长期深耕数字经济与数据合规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认为此举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治理从“立法完善”迈入“司法统一”的新阶段。本所将从以下多个维度对该批“司法指南”进行专业解读。

一、 背景与核心要义:回应时代之问,提供审判之尺

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继生效,我国数据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然建成。然而,法律条文的原则性规定在复杂多变的司法实践中,仍面临法律适用不统一、裁判尺度不一致的“堵点”与“难点”。首批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其核心要义正是:

  • 破堵点: 解决司法实践中高频出现、争议较大的核心问题。

  • 定规则: 将抽象的法律原则细化为可操作、可预期的具体裁判规则。

  • 明边界: 厘清数据权益的归属、数据处理的合法性边界以及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

这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法律预期,极大地增强了数据合规治理的可操作性。

二、 重点内容与法律前沿问题解读

本所结合指导性案例所聚焦的核心争议焦点,提炼出以下关键法律问题的司法新动向:

  1. 【数据权益的产权边界首次得到司法明确】

    • 问题: 企业投入巨大成本收集、加工形成的数据集合,是否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其边界何在?

    • 解读: 案例明确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权益的司法保护路径。法院并非授予一种绝对的所有权,而是基于企业“实质性投入”和“创新性劳动”所形成的竞争性权益给予保护。这意味着,擅自爬取、使用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数据产品,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甚至侵权。这为数据资产的估值、交易和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司法基础。

  2. 【个人信息处理“合法性基础”的实践标准细化】

    • 问题: “告知-同意”原则在具体场景中如何适用?是否存在其他合法性情形?

    • 解读: 案例进一步细化了“同意”的有效性标准(如单独告知、明示同意等),并强化了对“最小必要原则”的司法审查。同时,也明确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如为公共利益、已公开信息合理处理等),可以不完全依赖个人同意。这要求企业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审慎选择并证明其合法性基础,不能将“一揽子授权”视为万能钥匙。

  3.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律性质得以厘清】

    • 问题: 政府授权企业运营公共数据,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是什么?第三方能否主张“公平获取”?

    • 解读: 案例明确了经合法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产品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政府授权并非简单的信息公开,而是赋予了运营企业开发数据产品、获得经营收益的权益。第三方若想获取,应通过合法渠道与授权运营方合作,而不能以“公共数据”为名强行“搭便车”或无偿使用。这为公共数据要素的市场化开发利用扫清了法律障碍。

  4. 【数据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认定规则更加清晰】

    • 问题: 何种数据行为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损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解读: 案例确立了“实质性替代”标准。即判断被控行为是否实质性替代了原数据产品/services的市场地位,攫取了其商业机会和利益,并考量行为是否违反了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这为企业评估自身数据行为的法律风险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标尺。

三、 对市场主体的重大影响与合规建议

基于上述解读,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向各市场主体提出以下 actionable 的建议:

  1. 对于数据驱动型企业(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公司等):

    • 强化内部数据产权管理: 对自身的数据资产进行盘点与分类,明确哪些数据集合因“实质性投入”而享有权益,并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

    • 审查数据获取与处理流程: 立即对照指导性案例的标准,重新审视数据来源的合法性、用户同意的有效性以及数据使用行为的合规性,确保符合“最小必要”原则。

    • 优化商业模式: 在设计涉及数据收集、使用、分享及交易的商业模式时,必须将司法确立的规则作为前置评估要件,避免模式本身存在根本性法律风险。

  2. 对于传统企业(正在推进数字化转型):

    • 树立数据合规意识: 切勿认为数据合规仅是互联网公司的事。任何收集客户信息、运营数据的企业都将受到同等标准的审查。

    • 开展数据合规审计: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对企业在数据处理全生命周期中的行为进行合规审计,识别并修复潜在风险点。

  3. 对于数据交易双方:

    • 明确权属与授权链条: 在数据交易合同中,必须清晰约定数据的来源、权利归属、授权范围及免责条款,确保交易标的物权利清晰无瑕疵。

    • 关注司法保护趋势: 本次案例极大增强了数据产品作为交易标的物的法律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有利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繁荣与规范发展。

四、 总结:从“有法可依”到“有例可循”的法治飞跃

最高法首批数据保护指导性案例的出台,是我国数据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数据领域的司法保护从探索性阶段走向成熟定型阶段,为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交易、数据收益分配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司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