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8-22 | 0 次浏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系统劳模法官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以下简称《发言摘登》),集中展现了当前司法审判一线先进代表的理念、智慧与经验。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律师事务所深入解读该文件,对于把准司法脉搏、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所认为,《发言摘登》并非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但其内容高度凝练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司法系统的核心价值观、审判工作重点以及法官群体的办案思维。它为我们律师从事诉讼与非诉业务提供了清晰的“风向标”和“导航图”。
以下是我们提炼的核心要点及对律师工作的具体指引:
强调“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多位劳模法官的发言均体现了这一核心司法理念。这意味着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绝不会仅仅机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会综合考量国家大政方针、社会稳定、公序良俗以及判决可能产生的社会引导作用。
凸显“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工作目标:法官们普遍追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倾向于从根源上解决矛盾,而非简单地作出判决。调解、和解等非对抗性纠纷解决机制被高度重视。
贯彻“如我在诉”的司法为民情怀:法官强调要换位思考,体谅当事人诉讼的艰辛与焦虑。这要求司法工作更具耐心和同理心,注重诉讼程序的充分释明和裁判文书的说理答疑。
聚焦服务大局与高质量发展:发言内容紧密围绕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范、民生权益保障等党和国家重点工作,明确了司法服务保障的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彰显数字化改革的赋能作用:多位法官分享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辅助办案、提升效率的经验。在线诉讼、电子送达、类案推送等已成为审判新常态。
基于以上解读,本所建议律师在今后工作中应做出如下调整和强化:
解读要点 | 对律师工作的具体指引 |
---|---|
“三个效果”统一 | 1. 拓展论证维度: 在代理意见、法律文书中,除阐释法理外,应主动论证案件处理方案如何符合政策导向、促进社会稳定、体现公平正义,从而与法官的裁判思维同频共振。 2. 精准检索类案: 优先检索和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本身就是“三个效果”统一的典范。 |
“案结事了”导向 | 1. 评估调解方案: 在诉讼初期即与当事人全面分析调解、和解的利弊,将“实质性解决纠纷”作为核心谈判目标之一,而非一味追求“胜诉”。 2. 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为当事人设计纠纷解决方案时,力求彻底了断后续潜在争议,避免“一案结而多案生”,这更能获得法官认可和当事人满意。 |
“如我在诉”情怀 | 1. 提升客户沟通体验: 理解当事人的焦虑,做好案件进程管理、风险提示和法律知识的通俗化解释,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无助感”。 2. 制作“用户友好型”法律文书: 文书力求逻辑清晰、要点突出、便于阅读,为日理万机的法官减轻工作负担,这本身就是一种专业能力的体现。 |
服务大局焦点 | 1. 深耕专业领域: 重点关注知识产权、公司股权、金融证券、破产重组、数据合规、劳动争议等与国家发展大局紧密相关的领域,提前进行知识储备和研究。 2. 把握政策动态: 及时学习最新司法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在案件代理中精准切入,展现律师的专业视野和格局。 |
数字化改革趋势 | 1. 熟练掌握线上平台: 熟练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进行立案、交费、阅卷、开庭和沟通,适应全流程在线办案新模式。 2. 善用智能辅助工具: 积极使用类案检索、法律大数据分析等工具,让我们的法律论证更加扎实、有说服力,与法官的办案方式形成有效互动。 |
《全国法院系统劳模法官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是洞察中国司法实践前沿的宝贵窗口。它启示我们,卓越的律师不仅要是法律技术专家,更应成为深刻理解中国司法语境、善于化解社会矛盾、具备数字素养和全局视野的法律解决方案提供者。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将组织全体律师深入学习该文件精神,并将其内核融入日常法律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以期更精准地预判司法动向,更有效地与法院沟通协作,最终为客户提供更高水平、更具前瞻性的法律服务。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