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算法安全分类分级的刑事保护的文件解读

来源: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 | 作者:景老师 | 发布日期:2025-07-25 | 0 次浏览

一、文件出台背景:算法安全的“刑事保护”必要性

近年来,算法技术深度渗透至金融、医疗、交通、政务等关键领域,其安全性直接关联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但算法被恶意利用(如篡改算法实施诈骗、攻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算法导致系统崩溃)、算法自身漏洞(如代码缺陷被利用干扰运行)、算法非法获取(如盗取企业核心算法用于不正当竞争)等风险频发,传统刑事规制存在“模糊地带”。
在此背景下,文件旨在通过分类分级明确算法安全的“刑事保护边界”,精准适用《刑法》条款,强化对高风险算法的刑事规制,同时为企业合规提供指引。

二、分类分级标准:基于“领域+风险”的双重维度

文件的核心是建立算法安全分类分级体系,从“应用领域”与“风险等级”两个维度划分,为刑事保护提供依据。

1. 应用领域分类

算法按应用场景可分为三大类,对应不同的安全敏感度:

  • 国家安全类: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如政务算法、国防算法、能源控制算法)、国家秘密或重大公共利益的算法(如疫情流调算法、金融风控核心算法)。
  • 公共利益类:影响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的算法(如交通信号控制算法、医疗诊断辅助算法、教育考试评分算法)。
  • 个人权益类:涉及大规模个人信息处理或影响个人重大权益的算法(如消费推荐算法、征信算法、生物识别算法)。

2. 风险等级分级

基于“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可控性”三个维度,将算法安全风险分为三级(由高到低):

  • 一级(特别重大风险):算法被破坏或滥用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受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瘫痪、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如算法被篡改导致核电站控制系统失效、政务算法被攻击引发社会动荡)。
  • 二级(重大风险):算法被破坏或滥用可能导致大规模公共利益受损、群体性权益侵害(如医疗算法被干扰导致误诊、交通算法被攻击引发区域性拥堵)。
  • 三级(一般风险):算法被破坏或滥用可能导致特定群体权益受损或较小范围秩序混乱(如小众平台推荐算法被篡改传播违法信息、企业内部管理算法被非法获取)。

三、刑事保护措施:分级适用《刑法》条款

文件的核心是“风险等级决定刑事责任强度”,即不同级别算法被侵害时,刑事立案标准、罪名适用、量刑情节存在差异。

1. 一级算法(特别重大风险):从严刑事规制

对一级算法的非法侵入、破坏、获取等行为,视为“情节特别严重”,优先适用《刑法》重罪名: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算法载体),直接“从重处罚”,无需“后果严重”要件。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6条):对一级算法载体(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等操作,导致系统无法运行或重大数据损失,即使未造成实际事故,也可能以“后果特别严重”论(量刑7年以上)。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287条之二):为一级算法的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如开发攻击工具、提供漏洞),按“情节严重”标准(如获利大、支持对象多)从严认定。

2. 二级算法(重大风险):结果导向型追责

对二级算法的侵害,需结合“危害后果”认定刑事责任,重点适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相关罪名:

  •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二级算法数据(如医疗诊断模型、交通调度规则),若导致“公共利益受损”(如区域性医疗误诊、交通瘫痪),按“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处理(量刑3-7年)。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二级算法载体(如医疗系统、交通平台)实施破坏,若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如医院停诊、交通拥堵引发次生事故),按“后果严重”论(量刑5-15年)。
  • 过失损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企业未履行算法安全义务(如未做风险评估、未修复漏洞),导致二级算法被攻击引发公共利益损害,可能构成“过失犯罪”(如运营交通算法的企业未及时修复漏洞,被黑客攻击引发事故)。

3. 三级算法(一般风险):情节恶劣时入罪

对三级算法的侵害,原则上以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为主,但“情节恶劣”时可刑事追责:

  •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获取三级算法(如小众平台推荐规则),若用于不正当竞争(如盗取算法实现“精准抄袭”)、传播违法信息(如篡改算法推送涉黄内容),且“获利大”或“传播广”,可按“情节严重”入罪。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三级算法的违法活动(如诈骗平台推荐算法)提供技术支持,若“支付结算金额大”或“违法所得多”,可构成犯罪。

四、实践意义:司法指导与企业合规的双重视角

1. 司法指导:明确算法安全案件的“立案与量刑标准”

文件为司法机关办理算法安全案件提供“分类分级”的证据链要求

  • 对一级算法案件,重点证明“算法属于国家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畴”(如政务算法的备案文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书);
  • 对二级算法案件,需证明“危害后果与算法的直接关联”(如医疗误诊与算法漏洞的因果关系鉴定);
  • 对三级算法案件,需证明“情节恶劣”(如非法获取算法的用途、获利金额、传播范围)。

2. 企业合规:倒逼算法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

企业需根据算法分类分级,落实“研发-部署-使用”全流程安全义务,否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一级算法运营者:必须通过等保三级认证、定期安全评估、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如政务算法需向网信部门备案安全措施);
  • 二级算法运营者:需开展风险评估、修复已知漏洞、限制算法访问权限(如医疗算法需加密存储、审计访问记录);
  • 三级算法运营者:需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如个人信息处理的匿名化)、禁止非法共享算法(如与企业合作需签订保密协议)。

总结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的文件通过“分类分级”构建了算法安全的刑事保护框架,核心是“风险等级决定刑事责任强度”:一级算法“从严从重”、二级算法“结果导向”、三级算法“情节恶劣入罪”。这一体系既强化了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高风险算法的刑事规制,又避免了“一刀切”的过度刑罚,为企业合规与司法实践提供了精准指引。未来,算法安全将逐步从“技术安全”升级为“法律安全”,企业需主动适配分类分级要求,避免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