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民航从业人员安全工作作风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民航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民航安全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解决人为因素导致的不安全事件频发问题,推动行业安全作风从“运动式治理”向“长效化治理”转型。该文件整合了此前《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建设指导意见》及《长效机制建设指南》的实践经验,结合《安全生产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CCAR-398)等法规要求,形成覆盖全行业、全链条的作风建设体系。
二、适用范围与责任主体
(一)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覆盖民航全产业链主体,包括:
- 经营主体:民用航空器经营人、飞行训练单位、维修单位、维修培训机构、航空产品制造单位;
- 运行主体:空中交通管理单位、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地面服务保障单位;
- 监管主体: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
(二)责任体系
- 领导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风建设负总责;
- 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 业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部门领导责任。
- 岗位责任:
- 飞行、乘务、机务维修、空管、运控等关键岗位人员需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 从业人员需主动对照问题清单自查整改,落实双重预防机制。
- 监管责任:
- 民航行政机关需建立量化监管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法定自查;
- 对重复出现问题的单位实施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包括未建立长效机制、问题整改不力等。
三、核心制度创新与实施路径
(一)量化管理机制
- 问题清单制度:
- 针对飞行、乘务、机务维修、空管、运控等12类岗位,制定典型作风问题清单(如机务维修人员“未执行工具三清点”、空管人员“未严格执行复诵制度”);
- 问题清单动态更新,纳入民航局监管事项库。
- 量化评估体系:
- 建立作风问题识别程序,明确频次、范围及评估标准;
- 对问题性质(如故意违章、疏忽大意)和严重程度(如导致事故征候、一般差错)进行分级量化。
(二)日常培育机制
- 教育培训:
- 将作风建设纳入民航院校必修课程及在职人员年度培训;
- 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如某航司因维修人员作风问题导致发动机空中停车事件)强化风险意识。
- 文化浸润:
- 开展“安全作风标兵”“示范岗位”评选,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 通过安全文化墙、家属助安活动等载体,构建“严细实”文化生态。
(三)监督追责机制
- 监管工具:
- 民航局发布《安全作风监管检查单样例》,明确7类监管事项(后精简为4类);
- 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抽查,对问题单位实施限期整改、行业通报等措施。
- 追责情形:
- 未建立长效机制或制度流于形式;
- 对发现问题听之任之导致重复发生;
- 监管部门未履行督导职责。
四、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一)企业合规要点
- 制度建设:
- 制定本单位《安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明确问题清单、识别程序及整改流程;
- 建立作风建设专项档案,记录培训、检查、整改全流程。
- 岗位管理:
- 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作风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与晋升、绩效挂钩;
- 针对维修、设计等新增纳入监管的岗位,开展专项合规培训。
(二)监管合规要点
- 执法程序:
- 监管检查需出具书面记录,当事人签字确认;
- 追责问责需依据《管理办法》明确条款,避免“一刀切”。
- 证据固定:
- 对作风问题采用视频记录、系统日志、证人证言等多维度取证;
- 建立作风问题数据库,实现跨单位、跨区域数据共享。
五、行业影响与展望
《管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民航安全治理从“技术导向”向“人因导向”深化,其影响体现在:
- 安全绩效提升:通过量化管理减少“错忘漏”行为,预计可降低人为原因不安全事件率;
- 监管效能优化:精简监管事项后,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集中;
- 行业生态重塑:推动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文化引领”的作风建设新格局。
未来,随着《管理办法》与SMS(安全管理体系)、SMS-DG(危险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深度融合,民航安全治理将迈向更高水平的系统化、精细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