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源于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审批、建设、交易、监管等环节的衔接不畅,导致登记要件缺失,群众购房后长期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此类问题涉及用地手续不完善、开发主体灭失、房地信息不一致、土地查封、抵押纠纷等复杂成因,成为群众“心头病”。
2025年,自然资源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部门联动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群众办证》文件,旨在通过跨部门协同机制、分类施策政策框架及源头治理长效措施,系统性破解“登记难”问题。核心目标包括:
-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无过错购房群众“应发尽发”不动产权证书;
- 防范系统性风险:平衡购房者权益与金融机构债权安全,避免问题积累引发社会矛盾;
- 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交房即交证”改革,实现不动产登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型。
二、政策亮点与实施路径
(一)跨部门协同机制:打破“部门壁垒”
文件明确建立部际沟通协调机制,由自然资源部牵头,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参与,通过常态化会商解决跨部门重大问题。例如:
- 涉法涉诉问题:针对房企债务导致土地查封、抵押的,明确查封机关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区分购房群众债务性质:
- 已支付全部购房款且办理预告登记的,查封机关应解除查封;
- 因购房群众自身债务被查封的,不得解除;
- 劣后于购房交付请求权的债务导致的查封,应解除。
- 金融风险防控:要求地方建立省级工作机制,督促房企通过置换抵押物、补充足值担保等方式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避免“办证”与“偿债”冲突。
典型案例:北京市延庆区天润和丽嘉苑小区通过“政府、法院、债权人、开发商、业主”五方联动,创新采用“整体土地不解封、逐户解除查封”模式,成功化解持续4年的办证难题,实现全区历史遗留问题台账“清零”。
(二)分类施策政策框架:精准破解“疑难杂症”
文件针对不同类型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差异化解决方案:
- 开发主体灭失问题:
- 地方政府主导成立工作专班,通过“证缴分离”“容缺受理”等方式,允许群众先办证、企业后补缴税费。
- 鹤壁市经验:对欠缴税费的楼盘,建立“证缴分离”机制,居民先办证、企业后续补缴,累计化解2.6万户家庭办证难题。
- 土地房屋抵押纠纷:
- 对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群众,按套注销对应房屋抵押登记;暂无法按套注销的,由省级机制指导地方通过“以物抵债”“置换担保”等方式保障债权安全。
- 湘潭市实践: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协调法院解除涉诉房屋查封,同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化解湘兰名苑小区长期无法办证问题。
- 竣工验收备案缺失:
- 允许地方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和消防鉴定,凭合格报告直接办理竣工备案,鉴定费用由财政垫付后向开发企业追缴。
- 浚县模式:政府垫资完成6个小区1670套房屋的质量鉴定,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动态清零”。
(三)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实现“交房即交证”
文件强调“疏堵结合”,通过制度创新预防新增问题:
- 预售许可联审联批:开发企业拿地后抵押土地的,土地解押前不准预售、不得办理预售许可手续,从源头遏制“带押销售”风险。
- “交房即交证”改革:全国2300多个县市推行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群众在收房时同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截至2025年9月,已发放证书840余万本。
- 数字化服务升级:优化登记流程,推广“家门口办证”“带押过户”“竣工即交证”等措施,减少人为干预和廉政风险。
三、政策成效与社会意义
(一)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截至2025年9月,全国累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房屋2300余万套,惠及超5000万群众。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解决了群众落户、入学、融资等现实需求,增强了市场活力与社会稳定。
(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策实施推动地方政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型:
- 高位统筹机制:多地成立由分管副省长或市长牵头的工作专班,通过“双交办”“组组会商”“县级领导包案”等制度压实责任;
- 数据驱动决策:通过拉网式排查、问题台账动态管理,实现精准施策;
- 法治化路径:严格遵循《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政策执行“于法有据”。
(三)市场秩序规范化
通过“交房即交证”改革和预售许可联审联批,倒逼开发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减少“延期交房”“一房多卖”等乱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