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9-04 | 0 次浏览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功举办了“全区第三届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班”。此举并非一次简单的业务培训,而是宁夏地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重要实践。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作为长期关注行政法领域动态的专业机构,现从法律专业视角对此事件进行如下解读:
本次培训的核心在于 “府院联动” 与 “能力提升” 。它由司法机关(法院)与行政机关(司法厅)联合举办,将负责审理“民告官”案件的法官与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公务员聚集在一起,进行同堂培训。这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宁夏正在致力于统一行政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标准和执法司法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
强调“源头治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解读: 培训内容聚焦于土地征收、城乡规划、社会保障等高发、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这表明宁夏政府已经认识到,许多行政诉讼案件源于初始的行政执法环节。通过对一线执法和复议人员进行前瞻性培训,旨在提升其法律素养和程序意识,确保行政行为从起步就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从而减少行政瑕疵和违法行为,从根本上降低“民告官”案件的发生率和败诉率。
强化“府院联动”,统一裁判与执法尺度
解读: 法院(审判机关)和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大主要渠道。过去,二者可能存在对法律理解不一致、处理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导致当事人“左右为难”,甚至出现“复议维持、诉讼败诉”的矛盾局面。
本次“同堂培训”模式打破了这种隔阂,为审判人员与复议人员提供了宝贵的交流平台。通过共同学习、研讨典型案例,可以有效弥合分歧,形成对法律规则的共识。这意味着未来在宁夏,一个行政行为无论是在复议阶段还是在诉讼阶段,其审查标准和结果将更具可预期性和统一性,极大地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聚焦“实质性化解矛盾”,超越简单“案结事了”
解读: 培训不仅讲授法律条文,更注重“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这要求复议人员和审判人员不能仅仅满足于作出一个法律上正确的决定或判决,更要关注争议产生的根源,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追求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这有助于修复被行政行为损害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更高要求。
回应新时代要求,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解读: 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提升行政审判和复议的质量与效率,能够有效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政府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救济。这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投资者信心、保障宁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普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此次培训传递出积极信息:
维权渠道将更畅通: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解决“官民矛盾”的法律途径,其专业性和公正性有望持续提升。
维权结果将更可预期: 随着执法和司法标准的统一,当事人可以更有信心地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并对结果有更清晰的预判。
对政府行为可提出更高要求: 公众可以期待遇到一个更加依法行政、注重程序、善于倾听和解决矛盾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