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8-19 | 0 次浏览
文件的定位与目标:
强调该文件是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层面出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旨在解决当前律师执业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
核心目标是系统性、机制化地提升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水平,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最终服务于法治建设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律师工作联络专门机构”的职能强化:
界定机构范围: 解读会明确该文件所指的“联络专门机构”通常包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律师工作部门(如律师工作处/科)、地方律师协会及其维权中心、以及可能建立的跨部门协调机构(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
核心职能解读: 重点解读文件要求这些机构如何更主动、高效、规范地发挥以下职能:
沟通桥梁: 在律师与司法机关(公检法)、政府部门、看守所等之间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协调机制。
权利救济枢纽: 成为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时首要求助和受理的专门机构,负责接收投诉、调查核实、协调处理、跟踪反馈。
信息收集与预警: 系统收集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的典型案例、普遍性问题,分析成因,向相关部门提出预警和改进建议。
政策倡导与规则完善: 基于实践反馈,推动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
培训与指引: 向律师宣传普及执业权利内容和救济途径,向司法人员宣传保障律师权利的重要性及具体要求。
“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水平”的具体措施:
畅通救济渠道: 解读文件如何要求联络机构简化投诉流程、明确受理时限、规范处理程序、强制反馈结果,确保投诉“有门”、处理“有效”。
强化协调力度: 强调文件赋予联络机构在协调解决复杂、跨部门侵权案件时的权威性和协调力,例如要求相关部门限期答复、参与联合调查等。
聚焦重点难点问题: 解读文件如何针对性地解决长期存在的顽疾,如:
会见权保障: 破解“会见难”,确保看守所安排及时、规范。
阅卷权保障: 确保电子卷宗及时、完整提供,阅卷过程顺畅。
调查取证权保障: 解决律师依法调查取证时遇到的阻碍(如相关部门不配合)。
人身权利与法庭权利保障: 防范和纠正法庭上对律师的不当训诫、驱逐,保障律师执业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人格尊严。
知情权与程序参与权: 保障律师及时获知案件进展、程序变更等重要信息。
完善监督与追责机制: 解读文件如何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监督,明确对不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推诿扯皮甚至故意刁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追责机制。
信息化与智能化应用: 可能解读文件对利用信息化手段(如在线投诉平台、流程追踪系统)提升维权效率和透明度的要求。
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指导意义:
增强维权意识: 鼓励律师在权利受侵害时,第一时间向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或司法行政机关联络机构寻求帮助,而非仅靠个人力量。
规范维权行为: 指导律师如何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依法、理性、有据地进行维权投诉。
善用联络机构资源: 提示律所和律师主动了解并利用好这些专门机构提供的沟通平台、培训资源和维权支持。
配合信息反馈: 呼吁律师积极向联络机构反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侵权线索,为政策完善提供实践依据。
对法治建设的意义:
强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石。
指出该文件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预期该文件的落实将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间的互信与协作,促进法律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