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作者:小舟 | 发布日期:2026-07-31 | 0 次浏览
“以正确政绩观守护公平正义防线”是新时代法治建设进程中,政法系统锚定司法为民根本立场、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司法质效的核心工作导向,其精神内核不仅贯穿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履职全过程,也为法律服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价值方向。
法治领域的正确政绩观,核心要义从来不是追求不切实际的办案数据、搞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流程,而是始终把“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核心评判标准。从司法实践来看,近年来政法系统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持续纠治机械办案、程序空转、违规干预案件等突出问题,在涉民生案件执行、冤错案件依法纠正、涉企案件平等保护等领域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本质上都是摒弃“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效”的错误导向,回归法治为民的初心本源。
这种价值导向,为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它打破了过去部分场景中“唯指标论”的畸形评价逻辑,让司法资源更多向疑难复杂民生案件、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等领域倾斜,也让律师的执业行为有了更清晰的价值参照——法律服务的最终目标,从来不是单纯追求案件胜诉率的数字好看,而是通过合法合规的代理行为,真正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律所和广大律师而言,“以正确政绩观守护公平正义防线”的要求,绝非仅针对司法机关的工作准则,而是完全适配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价值标尺,其指引作用集中体现在三个层面:
第一,摒弃功利化执业导向。拒绝为了追求胜诉结果而诱导当事人虚假陈述、提供不实证据,拒绝通过违规勾兑、炒作案件等不当方式谋取利益,始终把遵守法律底线、恪守律师执业伦理作为执业的第一准则。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立场。在代理涉农民工欠薪、老年人养老诈骗维权、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民生案件时,不片面追求经济收益,主动承担公益法律服务责任,让普通群众也能平等获得优质的法律帮助。
第三,追求实质性矛盾化解的实效。不刻意挑起矛盾、拉长诉讼流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优先通过调解、和解等多元方式帮助当事人定分止争,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从成立之初便始终坚定赞同、完全拥护“以正确政绩观守护公平正义防线”这一法治建设的核心导向,将其作为全所上下共同恪守的执业根本遵循,融入律所发展的底层价值逻辑之中。我们深刻认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法治为民,这与律师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定职责高度契合,是法律服务行业行稳致远的根本方向。我们坚决拥护政法系统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司法工作的各项部署,由衷认可其对纠治形式主义司法偏差、筑牢司法为民根基、营造风清气正法治生态的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