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解读

来源: | 作者:小舟 | 发布日期:2026-05-15 | 0 次浏览

一、为何此时出手?

2026年2月12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发改社会〔2026〕258号),于3月17日正式对外发布。这不是一份普通的政策文件,而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十五五"规划纲要的直接落地,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资金资源"投资于人"的关键一招。

其核心逻辑清晰而坚定:将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此前已有116个城市开展试点,惠及城乡儿童超1.1亿人,如今要从"盆景"变成"风景",从"试验田"铺展为"全域田"。


二、八字纲领:拓展范围、聚焦重点、筑牢底线、健全机制

意见共8部分内容,精髓可浓缩为四个维度——

第一,拓展范围。 以城市为基本单元,覆盖城乡全域,省级政府统筹"结对子"合作,东部对口支援中西部。

第二,聚焦重点。 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三大方向系统集成。

第三,筑牢底线。 儿童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四,健全机制。 为民办实事、宣传推广、资金支持、监测评价四类机制常态运行。

特别强调:不搞示范创建,不开展验收认定,不授予称号。这是一场持久战,不是运动战。


三、五大硬核举措:件件关乎千万家庭

举措一:政策制定引入"1米高度"视角

各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规划时,必须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涉及儿童权益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探索开展儿童影响评价。这意味着,孩子不再是政策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参与者。

举措二:公共空间全面适儿化改造

推广"街区+""社区+""公园+"建设模式,利用街头转角"见缝插绿",建设儿童身边的小游园、小微绿地。推动公共场所、交通站点、旅游景区按标准配置母婴和儿童卫生设施,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

举措三:公共服务免费优待政策密集落地

这是最让家长振奋的部分,亮点极为密集——

在学前教育方面,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在健康保障方面,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满13周岁女孩可免费接种;0至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享有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在文体出行方面,中小学校节假日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鼓励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现行为6周岁或1.2米);支持有条件地方开通儿童友好通学公交。在交通便利方面,网约车优先响应携带婴幼儿需求,航空公司推出家庭优惠套票和无成人陪伴儿童陪护服务。

举措四:筑牢"六大保护"安全防线

全面深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推广电子证照查验年龄,制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电竞酒店、私人影院;完善网络平台未成年人模式,科学设置使用时长;推动12355青少年服务台提供心理疏导;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

举措五:常态化宣传与国际交流

鼓励用好儿童友好形象标识、主题歌曲、公益广告,在"六一"儿童节和寒暑假举办开放日、体验日活动,同时推动经验对外宣传和国际交流。


四、钱从哪来?谁来干?

在资金保障上,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建设和更新资金优先保障适儿化改造。在规划土地上,规划许可、土地供应、用途变更中优先保障儿童友好项目。在考核评估上,纳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实行日常监测加年度自评估。在责任主体上,省级政府统筹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强化政策统筹。


五、一句话总结

这份意见的灵魂在于:把"儿童优先"从口号变成制度,从试点变成常态,从城市延伸到乡村。它不是要建几个示范点,而是要让每一个孩子——无论身处繁华都市还是偏远乡村——都能在"1米高度"的世界里,被看见、被尊重、被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