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作者:小舟 | 发布日期:2026-03-25 | 0 次浏览
中华民族精神根脉承载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在当今时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盗掘古墓葬、非法交易文物等行为时有发生,对文化遗产造成严重破坏。同时,生态环境的变化也对一些人文遗迹产生着影响。在此背景下,出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中华民族精神根脉》文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文化传承角度看,文化遗产是辉煌灿烂中华文明的有力见证,守护好中华民族精神根脉,就是守护我们的文化基因,确保中华文明绵延不绝、薪火相传。从国家发展层面而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是“十五五”规划纲要锚定的文化强国建设目标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对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至关重要。从法治建设角度讲,该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为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彰显了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坚持依法治理的决心。
文件明确将“保护第一”作为核心原则写入相关法律,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首位。这一原则贯穿于文物保护法的始终,是守护中华民族精神根脉的底线和红线。例如,在王某平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被告人盗掘古墓葬、盗窃珍贵文物,对文物造成严重破坏。人民法院在依法严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其赔偿对被盗掘的古墓葬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并在文物保护现场公开开庭、以案释法,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这充分体现了对文物安全这一文物保护红线的坚守,严厉打击妨害文物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和文物违法行为。
文件指出要在审判执行司法实践中兼顾文化遗产保护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实现多赢共赢。一方面,落实“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理念,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如陈某某等与某设备厂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涉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人民法院在依法平等保护债权人等其他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助力抗战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弘扬革命文化。另一方面,依法平等保护其他主体合法权益,避免因过度保护文物而忽视其他合法权益,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共进。
文件要求通过依法裁判,促推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文物安全。例如某公司与某经联社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某公司作为实际建设单位,在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及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浙东运河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对大运河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历史风貌和安全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某公司自行承担因违法建造厂房被拆除而产生的损失,支持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大运河文物保护执法履职,明确了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的行为规范,助力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法治化水平。
文件强调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文化遗产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的建设发展。环境资源审判涉及丰富的文化元素和文化维度,需要探究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自然观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观的融合。同时,对于实施妨害文物管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环境要素损害的,需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机衔接行为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探索运用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推进预防性保护,激励行为人积极退缴文物、修复环境、赔偿损失,并探索适用替代性履行修复义务,推动自然遗迹、人文遗迹、民俗文化、红色资源一体保护。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将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其中。近年来,我国在生态环境领域立法节奏加快、覆盖面越来越广、针对性越来越强,如将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修订环境保护法,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将人文遗迹纳入生态环境范畴,从法律层面明确文化遗产保护的地位和要求。
不断提升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能力,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强化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衔接配合。例如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打击违法、保护文物的有效合力,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人民法院要认真落实相关指导意见,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 + 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确保司法裁判能够有效执行,切实维护文化遗产的安全和完整。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全民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建设美丽中国、保护文化遗产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通过严格落实文件中的各项措施,能够严厉打击盗掘、盗窃、非法交易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减少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损毁。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文物安全,使中华民族精神根脉得到妥善守护。
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挖掘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促进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和革命文化弘扬,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文件的实施将推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形成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保障体系。提高执法和司法水平,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环境。
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更加深入地了解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人民群众将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中来,为守护中华民族精神根脉贡献力量。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中华民族精神根脉》文件的出台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要举措,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有信心守护好中华民族的精神根脉,让中华文明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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