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部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解读

来源: | 作者:小舟 | 发布日期:2026-03-18 | 0 次浏览

一、实施期限延长

原办法中规定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而此次修改将其延长至2030年。这一调整体现了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期重视和持续投入,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稳定的政策预期和资金支持。

二、重点支持范围调整

此次修改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进行了重大调整,明确了以下五项重点支持内容:

  1.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已于2022年底结束,但清算期延长至2026年。这一安排有助于确保政策平稳过渡,保障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政策实施期为2024—2026年。这一试点项目旨在加强县域地区充换电设施建设,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普及。
  3.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资金清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已于2025年底结束,但清算期延长至2027年。这一安排有助于推动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4. 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政策实施期为2026—2028年。这一新增试点项目旨在探索氢能在交通、能源等领域的应用模式,推动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
  5. 报经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支出:这一条款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的节能减排领域或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的可能性。

三、清算与评估机制完善

此次修改明确了各项支出方向到期后,财政部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相关产业发展形势需要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实施。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将按程序开展清算工作。这一安排有助于确保补助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及时回收,避免资金浪费和沉淀。

四、资金管理与监督强化

  1. 全过程绩效管理:此次修改强调了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申请资金时要同步填报绩效目标,执行中开展绩效监控,年度终了进行绩效自评,定期开展外部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一安排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真正用于节能减排工作。
  2. 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此次修改进一步强化了资金管理中的责任追究机制。各级财政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下达和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这一安排有助于确保补助资金的合规使用,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五、其他修改内容

  1. 删除了旧条款:此次修改删除了原办法中关于依据旧文件办理清算手续的规定,简化了清算流程,提高了清算效率。
  2. 更新了废止文件:此次修改明确了废止了财建〔2020〕10号和财建〔2023〕58号两个通知,确保了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