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岛问答 | 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动法关键要点

来源: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 | 作者:景老师 | 发布日期:2025-07-28 | 0 次浏览

  1. 必备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必须书面订立,并载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法定必备条款。

  2. 试用期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其长度严格对应合同期限(如:合同期1-3年,试用期≤2个月),且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二十条)。

  3. 合同效力: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存在欺诈、胁迫或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4. 变更形式: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如岗位、地点、薪酬调整),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并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口头变更可能不被法律认可。


    核心原则: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超过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合同内容及履行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保障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