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的文件解读

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7-17 | 0 次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文件解读

一、文件发布背景与目的

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其中的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超标准排放,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展现人民法院守护大气环境、助力蓝天保卫战的坚定决心,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促使机动车检测行业合法合规经营,助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典型案例特点与解读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各1件,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严惩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

案例: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解读

  • 违法事实: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等人,购买OBD模拟器和尾气排放作弊软件,为400余辆机动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且该公司在二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情节严重。
  • 法律适用:人民法院依法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该公司判处罚金三十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警示意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把控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的重要关口,其出具的检验报告是判断机动车排放是否符合环保标准的直接依据。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从环境的保护者变为环境污染的放任者,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有力震慑了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违法犯罪乱象。

(二)全面追究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彰显“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

案例: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龙游某汽车租赁服务部、李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解读

  • 违法事实:李某拆除租赁车辆的三元催化器并更换劣质产品出售牟利,某汽车租赁部明知上述车辆排气装置不合格仍放任其上路行驶,二者行为均对大气环境造成损害。
  • 法律适用:人民法院在依法追究李某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又在民事公益诉讼中以调解方式引导某汽车租赁部和李某主动承担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 警示意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任何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全面及时修复,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彰显了司法对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

(三)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治理局面

案例: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案。

解读

  • 违法事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某检测公司违规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某检测公司未如期缴纳罚款和违法所得。
  • 法律适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 警示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对涉机动车环境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负有查处职责。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维护了生态环境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文件发布的意义与影响

(一)对司法实践的意义

  • 统一裁判标准: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为人民法院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案件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
  • 强化司法能动:典型案例的发布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环境司法领域的能动作用,通过司法手段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二)对行业监管的影响

  • 规范检测行业:典型案例的发布对机动车检测行业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促使检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检测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推动行业自律: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增强了检测机构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了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三)对社会公众的教育

  • 增强环保意识:典型案例的发布有助于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认识到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危害,从而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来。
  • 形成社会监督: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形成了社会监督的氛围,促使公众对机动车检测行业进行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大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