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司法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答记者问的文件解读

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6-10 | 0 次浏览

一、修订背景与必要性

2025年6月,司法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对1988年版本《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的全面更新,旨在适应新时代公证行业快速发展和档案管理要求的变化。

随着公证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年均千万卷档案数量的快速增长,原《办法》已难以满足当前公证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同时,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202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此,修订《公证档案管理办法》成为完善公证档案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和利用公证档案的迫切需要。

二、修订主要思路与亮点

  1. 依法规范调整
    新《办法》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公证机构和司法行政机关、档案主管部门、公证协会对公证档案管理的工作职责,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

  2. 满足新时代工作需求

    • 扩大公证档案概念范围:将公证档案定义为公证机构在公证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体现了档案形式的多样性。
    • 推进公证电子档案信息化建设:明确公证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公证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倡导推进公证档案数字化,并对已经数字化的档案备查提出要求,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求。
    • 优化公证档案保管期限:将原永久、60年和20年的保管期限调整为永久、30年和10年,并制作了《公证档案保管期限表》,以附件形式附后,使保管期限更加科学合理。
    • 完善公证文书材料归档范围:细化了归档范围,确保公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规范工作流程

    • 完善公证档案利用规则:明确了公证档案利用的条件、程序和审批、登记手续,既保障了公证档案的合理利用,又防止了档案信息的泄露。
    • 明确公证档案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的条件:规定了公证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公证档案,促进了公证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 加强公证机构档案管理:要求公证机构设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档案库房,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

三、公证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新《办法》明确了公证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

  • 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证档案工作制度,并与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对全国公证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 县级以上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与档案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证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 公证协会: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对公证档案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四、公证档案利用与保密

新《办法》对公证档案的利用作出了详细规定:

  • 建立公证档案利用制度: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公证档案的密级、内容和利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利用权限、范围和审批、登记手续。
  • 加强内部利用管理:本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公证档案,应当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未经许可不得将公证档案带离指定区域。
  • 细化外部利用条件和程序:针对不同主体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增加了监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因办案需要利用公证档案的情形,明确了其他公证机构因工作需要利用公证档案的要求,以及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他人申请利用公证档案的程序。
  • 严格保密规定:禁止篡改、损毁、伪造公证档案,维护公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公证机构发现档案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主管部门,并采取补救措施。

五、公证档案保管与销毁

新《办法》对公证档案的保管和销毁作出了新规定:

  • 缩短保管期限:将原永久、60年和20年的保管期限调整为永久、30年和10年,并制作了《公证档案保管期限表》。
  • 明确保管责任:公证机构可以将公证档案的保管期限通过书面告知、办公场所公示等方式告知当事人。超过保管期限的公证档案,公证机构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 规范销毁条件和程序:对于保管期限届满的公证档案,应当组成鉴定工作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经鉴定无保存价值的应当销毁,但销毁前应当留存公证书正本。

六、对律师事务所的启示与建议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应密切关注《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并从中汲取启示:

  1. 加强档案管理意识:认识到公证档案作为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拥抱信息化时代,推进公证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3. 严格保密规定:在档案利用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4. 加强与公证机构的合作:与公证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公证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