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司法部发布第七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的文件解读

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6-03 | 0 次浏览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司法部发布第七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的文件解读

近日,司法部发布了第七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准确适用行政复议变更决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结合典型案例,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在实践中的运用及意义进行如下解读:

一、典型案例的核心价值与制度创新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五例,均涉及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变更决定直接纠正原行政行为,彰显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三条的制度优势。以赖某工伤认定案为例,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后,直接变更原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认定赖某因公外出培训后需返回公司值岗的事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工伤认定条件。此案体现了行政复议机关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时,可直接依据查清的事实作出变更决定,避免“程序空转”,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率。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通过明确变更决定的适用情形,强化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功能,为行政复议机关提供了更高效的纠错工具。这一制度设计不仅符合“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立法精神,也进一步巩固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地位。

二、典型案例的实践启示与法律适用

  1. 事实认定与证据审查的强化
    在赖某案中,行政复议机关通过深入调查申请人培训后需返回公司值岗的事实,结合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与路线的合理性,认定赖某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此案提示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行为时,需严格审查事实依据与证据链条,避免因事实不清导致错误决定。

  2. 法律依据适用的规范性
    以李某不服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履职答复案为例,行政机关在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未适用法律依据而是直接适用了工作规范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变更决定直接纠正该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此案强调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准确适用法律法规,避免因法律依据适用错误导致行政争议。

  3. 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在某公司不服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中,行政机关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未充分考虑申请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整改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导致处罚幅度不适当。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调整处罚幅度,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体现了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裁量权的合理监督。

三、行政复议制度的未来展望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通过强化变更决定的优先适用,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的监督效能与救济效率。未来,行政复议机关需继续坚持“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在审查行政行为时,不仅要审查合法性,还要审查合理性,确保行政行为既符合法律要求,又符合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依据,合理行使裁量权,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为行政复议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指导,也为行政复议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行政复议机关应继续发挥制度优势,为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