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的文件解读

来源: | 作者:创始人 | 发布日期:2025-05-21 | 0 次浏览

北京舟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的文件解读

一、背景与意义

2025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的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司法实践指导,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化,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此次发布的案例覆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土地承包等领域,涵盖招标方与投标方内外勾结、招标代理机构居中牵线、投标人围标陪标等典型犯罪模式,体现了对串通投标行为全领域覆盖、全链条打击的决心。

二、典型案例的共性特征

  1. 犯罪主体多元化
    案例涉及招标方工作人员、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多类主体,甚至包括村集体资源招标中的自然人(如农村茶山经营管理权招标中的茶农)。
  2. 犯罪手段隐蔽化
    • 操控评标系统: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不正当手段控制评标专家评分账户,虚假评分。
    • 量身定做招标参数:招标方为意向投标人定制招标条件,表面合法但实质排除竞争。
    • 阶梯式布点报价:投标人通过复杂报价策略规避大数据监控。
  3. 犯罪链条组织化
    案例显示,串通投标行为往往伴随行贿、受贿、伪造印章等关联犯罪,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例如,某案例中被告人通过伪造印章参与串通投标,最终被数罪并罚。

三、司法裁判的四大导向

  1. 全领域覆盖与全链条惩处
    无论案件发生在哪个领域,均坚持依法惩处,并全面追责串通投标黑灰产业链条上的利益相关方。例如,医疗领域招标中,招标方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参数,相关责任人被依法严惩。
  2. 严格适用法律与精准定性
    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深入审查招标文件、电子数据、资金流向等核心证据,建立实质违法性判断标准。例如,某案例中被告人通过操控评委打分排除竞争,法院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
  3. 宽严相济与罪责刑相适应
    在从严惩处的同时,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与主观恶性,确保量刑精准。例如,农村茶山经营管理权招标中的串通投标案,法院对主犯与从犯分别量刑,体现了宽严相济的裁判导向。
  4. 司法建议与协同治理
    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完善资质审查、评标规则设计、电子招标系统安全防控等环节。例如,某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招投标监管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推动系统治理。

四、对招投标市场的警示与建议

  1. 对企业的警示
    • 民营企业:在自主招标中需防范内部人员与投标人勾结,避免因串通投标行为损害企业利益。
    • 村集体资源招标:需警惕自然人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操纵招标结果,损害集体利益。
  2. 对法律从业者的建议
    • 证据审查:在代理串通投标案件时,需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电子数据、资金流向等核心证据。
    • 关联犯罪:需警惕串通投标行为可能伴随的行贿、受贿、伪造印章等关联犯罪,确保全面代理。
  3. 对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议
    •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监管,防范其成为串通投标的中介。
    • 推动技术防控:优化电子招标系统,提升对异常报价、评分账户操作的监控能力。

五、未来展望

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持续深化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从严惩处招投标违法犯罪活动,推动招投标改革创新,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注入了法治动力。